宁波律师咨询一线品牌
完美时空旗下网站 律师咨询独立品牌
宁波律师揣剑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财产继承

父母房屋遗产子女如何继承

律师:我原为插队知青,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姐姐。我返城后一直与年迈的父母共同生活,照料两位老人饮食起居,所住房屋的产权人是父亲。不久之

律师:

父母房屋遗产子女如何继承

我原为插队知青,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姐姐。我返城后一直与年迈的父母共同生活,照料两位老人饮食起居,所住房屋的产权人是父亲。不久之前两位老人相继去世。现在哥哥提出房产继承权,可是他另有住房,也未尽赡养义务;姐姐长期在外地生活,表示放弃继承,愿意将她的份额转让给我。请问:哥哥有遗产继承权吗?姐姐的继承份额可以让给我吗? 读者:方芳

方芳读者: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果你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实施法定继承顺序。同时根据《继承法》

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可见,你的哥哥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没有尽过赡养义务,但是没有丧失继承权,所以你和哥哥、姐姐3人均是合法的继承人。至于各人具体继承房产的份额,可以遵照《继承法》第13条的有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该条第3款又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另外,你姐姐的意思表示不是放弃继承,而是接受继承之后,将她应得的份额转赠给你。希望你们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具体协商处理好房产继承事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 房产遗嘱范文

    房产遗嘱的书写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
    2018-03-22
  • 转继承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网友咨询:转继承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浙江律师为你讲解: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
    2018-03-22
  • 继承权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
    2018-03-22
  • 转继承立法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转继承立法规定有哪些?杭州律师为你讲解: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
    2018-03-22
  •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将会丧失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
    2018-03-22
  •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
    2018-03-22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