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律师咨询一线品牌
完美时空旗下网站 律师咨询独立品牌
宁波律师揣剑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刑罚种类

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如何处理

罚金、没收财产都属于财产刑,都是向特定机关缴纳一部分金钱的刑罚。同其他刑罚一样也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通常情况下,罪犯被判处罚金、

罚金、没收财产都属于财产刑,都是向特定机关缴纳一部分金钱的刑罚。同其他刑罚一样也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通常情况下,罪犯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后,会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来筹措金钱、缴纳罚款,如果在该期限届满后仍然不缴纳的,相关部门将使用强制措施来保证罚金、财产的收缴。那么若果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如何处理?

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如何处理

对判处罚金、到期不缴纳的处理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对判处没收财产、到期不缴纳的处理

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如果在没收财产中有罪犯侵吞、霸占、抢劫他人的财产,经被害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如果发现罪犯需用没收的财产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应当允许其先支付或扣除赔偿金后,再予执行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总而言之,如果法院已经判决,需要入狱服刑而拒不交纳罚金不能减刑。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法院会追缴罚金。刑满释放后,法院会执行罚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并且法院在执行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您有其他的问题,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 没钱交罚金会加重判刑吗

    罚金是刑法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表明犯罪是需要付出经济成本的。判处罚金之后要及时缴纳,那么没钱交罚金会加重判刑吗
    2018-03-20
  •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谁负责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
    2018-03-20
  • 被判刑了多久才能接见

    当被告人被提起刑事诉讼时,家属最着急,希望能够早日见到被告人。在未判刑之前,家属是不能安排会见的,如果判刑后,是可以会见的。那么,
    2018-03-20
  •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我们知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不是真的在监狱内被监禁一辈子,如果满足减刑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减刑的。那么,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
    2018-03-20
  • 为什么判处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们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既然都被判处死刑了,还要被剥夺政治权利呢。什么是政治权利,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广泛的民事和人身自由的权
    2018-03-20
  • 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什么区别吗

    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要从自己的钱包中拿钱或将财产从名下拿出去的一种方式,而且都具有强制性,不交不行。但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本质上是
    2018-03-20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